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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与离婚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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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最火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讨论可能就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这部法律还在立法过程中,尚未正式公布生效,但是,它却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。很多人可能会认为,这部法律,将彻底改变家庭暴力作为家庭内部的事情,而非公权力可以介入的范畴的观念。个人觉得,这种看法,未免太过乐观。

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人身侵权这块的规定,已经比较完善。不管是民事法律层面的保护、还是行政法律层面的保护,还是刑事法律层面的保护。家庭暴力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,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受害人自身处于各种原因,隐忍不发,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来保护自己。

面对家庭暴力,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权:

一、可以自行依法搜集固定相关的证据,拍照,或者到医院检查,保留相关的病例资料等等;

二、可以向单位、村委会、居委会、妇联反应相关的情况,固定证据;

三、及时报警处理,固定相关的证据。警察一般会找当事人搜集相关的证据,这也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;

四、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,可以起诉离婚,在此过程中,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。

这个典型的案例就是:2009年,温州的季女士跟丈夫离婚,告到龙湾法院称丈夫有家暴行为,并提供了报警回执单、照片、病历等证明。法院立案的同时,向季女士告知了离婚诉讼的若干注意事项,其中包括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”(即“人身保护令”)。

当年6月,龙湾法院发出了浙江首张反家暴“人身保护令”,有效期3个月,期间禁止季女士丈夫对其殴打、威胁和骚扰。如果季女士丈夫再次施暴,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些,你都了解了吗?

欢迎大家和我探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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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徐明伟律师: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58号赞成太和广场3号楼1201室,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,联系电话:153365799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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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与离婚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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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《家庭暴力与离婚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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